关于加强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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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字号:[ 大 中 小 ] 发布日期:2014-02-19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洪塘联委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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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政协洪塘街道联络委员会
水利工程是工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,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物质载体,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,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,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,有效提高水资源供给、灾害防御和生态保护三大安全保障能力, 已成为保障我区经济建设顺利开展,政府取信于民的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。
一、基本情况
我区现共有大小河道260条,其中市级河道1条,区级河道11条,区级以下河道248条,与之配套的水利设施主要包括英雄水库等5座水库,姚江、慈江、甬江堤防和沿甬江、外海、姚江建设的8个水闸、5个大型泵站及若干小型泵站。经过多年的水利建设,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了“上蓄、中疏、下排”的防洪排涝格局。
二、存在问题
(一)基层兴修水利积极性下降,共建共管意识淡薄。农村税费改革后,多年来形成的政府发动、群众参与、部门推动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,特别是取消两工和农村税费改革后,转而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、民主决策,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公益性、流域性和利益不均衡性的特点,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,致使很多急需进行的小水利工程建设不能组织实施。同时,近年来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出台,对农村和农民投入逐年增加,导致少数群众“等、靠、要”思想严重,依赖政府办事的想法逐渐抬头,认为什么事政府都会帮助他们办好,共建共管意识较为薄弱。
(二)水利建设重大轻小,造成内循环不畅。水利建设不同于其他基础设施类建设,是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,需要同一区域内不同水利工程之间相互依赖、相互支持,才能有效发挥防洪抗旱功能。近年来,政府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大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骨干河道的治理,而对沟塘渠堰等小型水利项目和小河道治理重视程度不够,内河淤积等问题时常发生,各街道、镇安排的专项水利建设费用非常有限,因小河道没治理好使骨干河道发挥不了预想的作用,导致全区河网水循环不畅,一旦遇到强降雨天气就会形成内涝。
(三)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缺乏对水利设施保护的理念。近年来,我区的城市开发建设不断提速,大规模的征拆和大量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江北实现“后来居上、最美最好”的目标提供了发展空间,创造了有利条件。但在这过程中,一些不规范的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的水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:一是涉河工程在工程设计之初未考虑水利设计,特别是路桥工程梁底标高不够问题,遇到抗洪抢险和淤泥清运时,造成相关船只无法通行。二是涉河工程实施过程中,因建设需要而填河、堵河和非法侵占河道的现象时有发生,使原有完整畅通的水系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,河网不断萎缩甚至个别河道消失。如洪塘的二横河从工业A区开发开始,历经了机场路北延等多个工程项目,目前已成为断头河,破坏了原有水系的畅通。三是一些道路、桥梁、地块开发等项目建设时偷排泥浆、偷盗渣土等违法行为造成河道淤积,河床抬高,导致水面率严重下降,河道调蓄、排水功能降低甚至丧失。如洪塘的裘市大河、小郎家河因偷排泥浆导致河道调蓄和排水能力下降,目前泥浆已与河道持平部分区域甚至已超过水面。四是路面硬化,农田减少,城市蓄水面积减少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硬化路面面积大幅增加,加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水稻、茭白等耐淹、调蓄能力较强的作物,逐步被葡萄、西瓜、黄花梨等经济型作物所替代,导致我区整体的蓄水能力大幅下降,极易形成内涝。
(四)重建轻管问题突出。一是多头管理,职责难以明确。目前我区的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,河道建设既有农水部门管的,也有城建部门管的,排放到河道的污水源头由环保部门管理。同时,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了区、街道、村三级管理。这种“多龙治水,条块分割”的模式,容易造成管理权限分散,职责难以明确等问题。如作为省、市防洪排涝规划重点项目之一的姚江东排江北段工程今年已竣工,但一直未落实后续管护主体,目前处于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,若长期以往势必造成设施提前老化,使用成本增加。二是管护经费不足。因我区每年纳入区级预算的水利经费有限,造成部分水利设施无法得到正常养护。三是水利队伍建设无法满足新时期水利工作要求。随着水利设备的更新换代,需要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,但由于原先的水利技术人员退休、转岗等原因,我区水利队伍面临着“无人可用”的局面,而向社会公开招聘又因工资待遇问题招不到合适的人才。如我区的张家浦泵站因设备更新,需要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,但却遇到了合适人才不愿意来的尴尬局面。四是执法力量薄弱。目前我区的水利执法主要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,该大队目前仅有4人,除了承担水利执法外,还需要承担林业等其他农业类执法工作。
三、相关建议
今年“菲特”台风后,群众要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,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,并编制完成了《宁波市江北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》,“治水强基”工作也已纳入了2014年民生实事工程。为了让这项民心工程能真正落到实处,早见成效,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(一)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,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。结合治污治水、新农村建设、“三改一拆”等工作,利用洪灾影响和群众期望的有利时期,开展一场区、街道(镇)、村三级联动的水利建设专项行动。按照《宁波市江北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》要求,经费由全区统筹,统一组织实施,分级落实责任。同时,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,推行和坚持“谁受益、谁负担”的原则,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,同时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以捐款等形式参与河道治理。
(二)仔细排摸,加强治理,打通河道内外循环。对我区所有的阻塞淤积河道和断头河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摸,查清梗阻原因,制定疏通措施,争取用3-5年的时间实现区域内全水系畅通。同时要加强小河道的日常治理,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河道疏浚机制,加大小河道治理工程的区级资金补助力度,提高属地街道工作积极性,从而实现系统性的河道治理,打通内外循环。
(三)关口前移,科学设计,强化水利保护理念。建议由区政府牵头,建立防洪影响评价机制,把防洪评估作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,地块开发以及道路、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,必须经过水利部门审批,并报区三防办备案后才能立项,而且要严格按照防洪规划的有关要求实施,做到改善或不影响河道、水闸以及强排水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功能。针对因路面硬化、农田减少等因素造成的城市蓄水能力下降问题,可参照杭州的建设模式,规定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,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%,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造,提高对雨水的吸纳和蓄滞能力。
(四)理顺体制,落实经费,建立管护长效机制。一是建立条块结合,分级管理的管护制度。在条线上可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,归并农水、城建、环保等单位的涉水职能,实现城市防洪、排涝、供水、用水、排水、污水处理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,并建立综合执法机制,进行统一执法。在块状上,落实区、街道(镇)、村三级分级管理制度,并保障管护经费。其中区、街道(镇)两级应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维护、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,并按照经济增长速度,逐年递增,以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,强化日常及时维护管理,降低设施损毁率,提高设施使用年限和使用效益。二是积极推进河长制。目前我省已制订出台了《关于全面实施“河长制”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》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“河长制”。为此,建议我区应加快推行该项规定,对我区河道按照不同等级由各级领导进行包干负责,如市、区级河道由区领导包干,区级以下河道由各局、街道(镇)、村领导包干,并建立公示和考核制度,年终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河道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定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。三是探索建立市场化管护机制。引入市场化水利设施养护运作机制,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养护单位,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,将水利设施养护工作外包给专业水利物业企业,以公共财政补贴公益性水利工程,使得管护方式日益走向社会化、市场化、专业化。四是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感。建议参照企业认领绿化模式,积极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对河道保洁进行认领,在签订“认领责任书”和经过相关培训后,对河道行使水环境保护监督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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