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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恒章委员:贯彻《精神卫生法》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
字号:[ ]???发布日期:2013-04-01???浏览次数: ???信息来源: 提案委

  201210月26上午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,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,并自201351日起实行。至此,这部从1985年就启动立法工作、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律正式出台。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,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。有调查显示,我国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。作为弱势群体,精神障碍患者往往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,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。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共七章八十五条,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、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、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、精神障碍的康复、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、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都作了详细规定。

  一、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特别关注和切实保障,宣示精神障碍患者享有人格尊严、人身和财产安全,教育、劳动、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。《精神卫生法》规定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、肖像、病历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、侮辱、虐待患者,不得非法限制患者的人身自由。同时,还确立了患者获得救治、知情同意、司法救济等权利的具体制度,并规定了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。《精神卫生法》的颁布实施,有利于营造尊重、理解、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,改变歧视患者的社会现象,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二、着力提升防治康复能力

  目前,我国精神卫生总体形势严峻,精神卫生工作还比较薄弱。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,目前我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人员缺乏,截至2010年底,全国仅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468家,精神科医师2万名,精神障碍防治和康复能力严重不足。因此,《精神卫生法》立足这一现实,着重解决防治和康复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,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。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从人、财、物三个方面加强了精神障碍预防、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:一是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培养,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,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水平。二是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,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,扶持贫困地区、边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。三是政府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,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障碍医疗和康复机构,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。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的颁布实施对解决目前精神障碍预防不力、医疗机构不足、专业人员缺乏,患者得不到及时诊断、治疗、康复等突出问题,保障、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三、注重促进公民心理健康

  作为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国家大法,《精神卫生法》视野开阔,不仅关注精神障碍患者,而且注重促进公民心理健康。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,坚持预防、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,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、用人单位、学校、医务人员、监狱等场所,社区、家庭、新闻媒体、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。

  同时,《精神卫生法》还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,提出既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、社会救助体系,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救治救助服务,又要建立有序管理的制度,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,努力实现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。

  由于精神卫生工作涵盖了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的预防、诊断、治疗、康复等多个环节,不仅涉及政府和卫生、司法行政、民政、公安、教育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,还涉及家庭、所在单位、社区、残联等主体。因此,《精神卫生法》明确了各有关主体的相关责任,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政府组织领导、部门各负其责、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。

  《精神卫生法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,对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,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,增强心理健康意识,普及精神卫生知识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,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,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
  我市早在2006年41日颁布实施了《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》,经过多年的实践努力,全市的精神卫生工作处于全国先进水平。江北区的精神病防治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,2008年起开展了全区精神残疾调查工作,建立了全市首个阳光空园,积极开展精神病康复工作。201210月,区卫生局与宁波市精神病院合作,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诊断复核、风险评估和健康体检工作。但与《精神卫生法》要求还有距离,因此,本人建议:

  一、加大《精神卫生法》宣传力度,利用各种媒介扩大居民的知晓率。如在商场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,达到人人知晓精神疾病。

  二、落实社区重性精神病看护小组,社区精防医生定期随访和评估,严防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,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
  三、加大政府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,确保贫困精神病人的住院医疗经费和门诊维持治疗的医药费用。

  四、加快在区级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,方便居民的精神健康需求。

(此提案为区政协2013年度重要提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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